在使用混凝土布料機輸送混凝土的過程中,首先需要考慮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,除了必須滿足設計強度和耐久性的要求外,應使混凝土滿足可泵送性的要求。混凝土布料機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,應當符合國家現行標準《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范》、《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,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》和《預拌混凝土》的有關規定。并應根據混凝土原材料、混凝土輸送距離、混凝土泵與混凝土布料機輸送管徑、泵送距離、混凝土布料機規格型號、氣溫等具體施工條件試配。
必要時,還應通過試泵送確定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。混凝土的可泵性,可用壓力沁水試驗結合施工經驗進行控制。一般10秒的相對壓力沁水率不宜超過40%。混凝土布料機攤鋪泵送混凝土的坍落度,可按國家現行標準《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的規定選用。泵送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宜為300KG/m3。
泵送混凝土應摻加適量外加劑,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《混凝土泵送劑》的規定。外加劑的品種和摻量宜由試驗確定,不得任意使用。摻用引氣劑型外加劑的泵送混凝土的含氣量不宜大于4%。摻粉煤灰的泵送混凝土配合比設計,必須經過試配確定,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《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漿中應用技術規程》、《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》、《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》等有關規定。